育嬰留停津貼擬修法 雙親若都請滿六個月 可各多領一個月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7日)表示,為鼓勵不分性別投入家庭照顧,政府正積極修法,新增雙親請滿六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後,可以各再多請領一個月的留停津貼,希望不分性別,共同分擔家庭照顧工作。

政府正積極修法,新增雙親請滿6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後,可以各再多請領1個月的留停津貼。(示意圖/Getty Images)
母親節將至,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院會中指出,母愛有許多樣貌,包含母親、父代母職、隔代照顧的祖父母、寄養家庭雙親、保母等都有母愛的偉大,他要對母職工作的同胞表達敬意與感謝,這樣的韌性與辛勞,讓社會與家庭備感溫暖且穩定。
卓榮泰說,為讓民眾兼顧家庭、全心投入工作,因此政府打造性別友善職場,推出育嬰留停可以日申請、家庭照顧得以小時來申請,協助需要工作的照顧者更有彈性。
同時,為鼓勵不分性別投入家庭,卓榮泰說,政府正積極修法,新增雙親請滿六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後,可各再多請領一個月的留停津貼,希望不分性別,共同分擔家庭照顧工作,政府也會持續推動各項性別平等的價值以及政策,讓性平友善環境真正落實到社會,讓母愛的力量照顧到社會每個角落。
卓榮泰表示,為打造更完整家庭支持體系,長照十年計畫3.0已經上路,新的政策放寬喘息服務也提升夜間與緊急照顧的能量,就是要讓照顧者減壓。
現行育嬰留停津貼規範,父母每照顧一名子女,可各請領最長六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按被保險人留職停薪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六成,加上政府另外提供的兩成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共發給八成的津貼及補助。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