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私幼教師推臉、拍打孩童 23人受害 家長怒批園方隱瞞真相

桃園市平鎮區某私立幼兒園發生不當對待兒童案件,家長怒控多名教保人員對數名孩童不當對待,受害範圍涵蓋中班及幼幼班,受害幼童多達23位。(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桃園市平鎮區某私立幼兒園發生不當對待兒童案件,家長怒控多名教保人員對數名孩童不當對待,受害範圍涵蓋中班及幼幼班,受害幼童多達23位,家長控訴園所消極、說謊、情緒勒索等。市府教育局回應,已依其情節輕重分別裁處幼兒園6萬元、2教師分別處8萬元、10萬元罰鍰,並令2人1年內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
家長怒斥,園所隱瞞真相,把家長當傻子,2月初老師僅含糊致電「年後會收到公文」,卻未說明公文代表「小孩被不當對待」。直到2月下旬家長收到公文,看到孩子被推臉、拍打、餐具被惡意撥落地板,才知道真相。部分小孩公文甚至有紀錄大力推孩子身體及動作恐嚇孩童等。
家長指控,曾要求調閱畫面,園長竟稱畫面不全、硬碟有問題等說詞推託,怒斥以「密碼忘記了,連工程師都忘記」等言詞欺瞞,然而教育局證實,所有畫面園長早就看過且親自指認幼兒身分。另外家長集體上門討公道,園長竟推託是「教育局說不能打給家長」,甚至反過來向家長情緒勒索,稱園方壓力大、老師要離職等,調查結束至今超過1個月,園方對於說明會、道歉、補償完全零進度。
教育局回應,1月26日接獲陳情後,即於當日到園查察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並提報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審查小組及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審議,經審議該園有2位教師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規定屬實,依其情節輕重分別裁處幼兒園6萬元、2教師分別處8萬元、10萬元罰鍰,並令2人1年內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
教育局指出,已請該園檢討改善與督導該園加強教職員相關專業知能,後續亦將派員輔導與加強不定期稽查,提供幼兒心理輔導諮商服務與協助轉介他園等;並持續追蹤該園改善及幼兒輔導情形,協助該園營造關愛與安全之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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