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幼教新聞>內容討論區
幼兒園特殊教育評鑑係依特殊教育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評鑑辦法規定,檢視幼兒園辦理特殊教育之品質及成效。
基於行政減量及指標簡化之核心精神,第1期(113-116學年)幼兒園特殊教育評鑑併同(入)幼兒園基礎評鑑於115或116學年度辦理,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教育部訂定幼兒園特殊教育評鑑注意事項及判定基準,以行政作業簡化、指標判定明確之方式處理,降低對現場之干擾及行政負擔,同時確保特殊教育實施品質,並由各縣(市)政府提供必要之輔導與資源協助。
贊助廣告
想加入耀陽LINE的群組嗎?請先加入版主為好友!並傳訊息告知~我是園長OR主任OR幼教師OR教保員OR托嬰主任OR居家托育(保母)OR機構式托育人員即可!耀陽 楊清良LineID:0906369100(廠商勿入)
P
C
K
I
D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