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虐、體罰、性騷 將可暫停托育

《兒童托育服務法》歷經6次審查、7個月的討論,22日出委員會,待黨團協商。(林周義攝)
剴剴受虐致死案轟動社會,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2日續審《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歷時7個月討論、6次審查,昨天送出委員會,共22條文保留,待黨團協商。昨天通過的重點條文包含,托育人員對兒童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等,主管機關不只能夠暫停新收托,必要時得命其暫停托育服務。
昨天通過的條文中,為避免托育人員在不當行為出現時繼續危害兒童,對兒童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等,主管機關應即通知兒童的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必要時得命其暫停托育服務。托育機構負責人若有性剝削、有傷害兒童之虞等,1到4年不得擔任機構負責人,並公布姓名。另主管機關接獲檢舉後啟動審議,兒童的法定代理人、照顧者若不服,得依法提起訴願。
針對托育人員資格,除要求在聘雇前檢具名冊、資格證明、切結書、3個月內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等,還包括每年應完成18小時以上專業知能研習,且每2年所接受研習應包括性別平等課程;提供托育服務前2年內或後3個月內,應完成8小時以上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並於每2年再完成8小時以上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3小時以上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演練、1次以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
至於托嬰中心監視影像強制上傳中央的「監管雲」,朝野立委大多支持,多數立委及衛福部版本要求影像在雲端至少保存30天,也有要求60天,針對如何調閱資料亦有不同設計,相關條文於今年8月審查時被保留;加上昨日審查完竣的內容,共22條文保留,待黨團協商再議。
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日表達強烈譴責,批評此舉嚴重侵害幼兒的隱私權,阻礙人格正常發展,要求衛福部立即撤回「監管雲」計畫,停止對幼兒與托育人員的數位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