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舒服就休!行政院宣布「身心調適假」每年休3天 10月10日實施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行政院為營造友善支持的職場環境,從公務機關開始做起,推動增訂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全案送請考試院於今(18)日會議審議通過後,身心調適假將從今(2025)年10月10日實施。每年可休3天,得以小時請假,機關不得拒絕。

行政院宣布「身心調適假」自10月10日起實施。(圖/行政院)
行政院說明,賴清德總統指示必須建構友善安全的職場環境,政府必須以身作則、帶頭示範,請相關部會研議增列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經人事總處會商後,決定每年准給3日,得以時計,併入事假計算,且毋須檢附證明文件,機關不得拒絕,也不得為不利的處分,希望透過身心調適假舒緩壓力、照顧身心,維持良好心理狀態。
行政院說明,這次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除增訂身心調適假,尚有優化休假制度等友善公務職場規定。例如,公務人員初任當年,即可享有最低3天休假的保障、再(轉)任人員當年即得按在職月數比例核給休假。
另對於因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照顧3足歲以下孫子女等育幼原因留職停薪的公務人員,於回職復薪後的休假及事假日數,都接續核給,不須按比例計算。除身心調適假10月10日施行之外,其餘條文自2026年1月1日施行。
行政院強調,這次修正是呼應賴總統提出「健康台灣」願景,除強化職場韌性外,也通盤檢視各項假別規範,希望建構兼顧工作及家庭的友善健康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