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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清查兩岸團體「近9成沒正常運作」 6社團一原因被依法解散
鍾秉哲
2025年4月10日 週四 下午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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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賴清德政府上任後力推全社會防衛韌性,近來對中國統戰、滲透風吹草動高度戒備,內政部今(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內政部每年針對全國性社會團體進行分階段會務清查,發現22個辦理兩岸交流、新住民相關業務的社會團體,有19個會務未正常運作,占比高達86%,提醒社會團體從事兩岸交流業務,應恪遵《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及《反滲透法》等相關規定。 內政部指出,為落實政府對社會團體的輔導,內政部每年針對全國性社會團體進行分階段會務清查,去(2024)年迄今共計解散490個社會團體,清查重點在於社會團體的會務及財務運作,以確保團體運作符合《人民團體法》法令規範。 內政部提到,此次清查發現22家辦理兩岸交流、新住民相關業務的社會團體,有19個會務未正常運作、高達86%,經查是此類團體多有會址登記於同一地址致查訪未果、未依《人團法》開會及申報財報等情事,依法進行實地查訪並予以警告及限期改善處分,其中6個團體屆期仍未改善,已依法予以解散。 內政部表示,社會團體作為公民社會的重要基石,必須肩負起社會責任,依法推展會務及業務。倘團體有違法事實,將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8條規定,查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將予以警告、限期改善等處分,最重可解散該團體。 內政部也說,據報載近期有社會團體理事長因接受中國資助並發展組織,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經地檢署起訴在案,內政部強調社會團體從事兩岸交流業務,應恪遵《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及《反滲透法》等相關規定。 據悉,內政部清查後解散的6個社團,分別為中華重慶在台文化交流協會、台灣湖南新住民交流協會、台灣娘家協會、台灣兩岸姐妹交流互助協會、台灣外籍配偶福利發展協會、台灣兩岸陽光創業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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