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國小教師因不滿學生道歉態度,竟報警將孩子帶回派出所並移送少年法庭,家長錯愕。市長盧秀燕今天(2日)說「孩子道歉,老師還不放手」,痛斥這是最壞的教育示範;校方在沒有傳票下,容許警察將學生帶走,是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制觀念,要求教育局重懲嚴辦。教育局表示一周內懲處。
台中市一所國小因師生爭執鬧上少年法庭,市長盧秀燕2日說「孩子道歉,老師還不放手」,痛斥這是最壞的教育示範。(中央社資料照 )
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市政總質詢,國民黨籍市議員李中質詢指出,今年3月台中市一所國小,學生和體育老師發生爭執,學生拿了樂樂球棒,當場揮棒打了老師,事後也向老師道歉,但老師非常生氣,隔天報警,兩名員警到校將孩子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函送少年法庭。家長收到學校調查報告後,感到相當錯愕向他陳情。李中質疑警局怎能在沒有傳票下,就進入校園帶走學生,沒有老師也沒有監護人陪同。
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員警進入校園必須要校方主管同意,除了恐攻、挾持等特殊事件,一般案件必須低調處理。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國民小學內有類似案件,應轉教育社政單位處理。
盧秀燕答詢時氣憤指出,她相當痛心,孩子已經道歉,表示已經知錯了,老師卻還不放手,做了最壞的教育示範,「這是不適任的老師」。即使是警察主動帶走,校方也應該要阻止,沒有傳票卻容許警察將學生帶走,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制觀念,也沒有人陪同孩子前往警局,要求教育局重懲嚴辦。
教育局表示,一周內會有懲處。另外,兩名員警記一申誡,派出所所長調職。
編輯:秦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