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員兼任主管加給 增1千多元

教保員兼任主管可望比照公立學校加給。圖為托嬰中心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預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修法草案,教保員將比照公立各級學校校長及教師兼任主管人員主管職務加給,修法後每月至少可增加1千多元。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表示,這是補足對教保員的虧欠,盼未來補齊國旅卡旅遊補助,讓教保員不要當次等主管。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指出,幼托整合13年來,教保員工作環境惡化,教保員與幼教老師工作內容相似,但因制度不同而受到不同待遇,連擔任主管時,加給也比教師少,現行教保員兼任行政職,主管加給比老師每個月至少差距1千餘元,對教保員相當不公平。
為提高公立幼兒園教保員待遇,衡平教保員與教師任主管職務加給方式,教育部日前預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修法草案。此次修法重點,針對教保員兼任主管職,職務加給比照公立各級學校兼任主管人員主管職務加給標準。新法施行日期為今年8月1日起算。
現行教保員兼任主管,原本要到第11職等才會增加550元,修法後第6職等就會增加550元;另一層級原本最高只能領4870元,修法後可以領5930元,相差1060元。
許文菁表示,教保員兼任行政職,工作量完全沒減少,責任一樣重,教保員想要兼任主管職非常少,大部分是被學校要求,現在把教保員主管加給提升跟教師一樣,只是把以前虧欠教保員的部分補足。
許文菁說,修法後教保員與教師兼任主管加給標準一致後,目前國旅卡旅遊補助未納教保員,希望未來教育部國教署能一併納入,讓教保員兼任主管可以享有完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