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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被托育「左大腿完全骨折」 台南社會局出手了:保母未登記
陳怡穎
2025年4月19日 週六 上午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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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在社群發文表示,她去年11月起在臉書發文找保母,王姓保母主動私訊,自稱有保母證照,但因家有2名幼童,無法簽准公共保母。家長當時急著送托,雙方協議以每月支付2萬元、三節獎金以及年終送托的福利薪酬,簽約送托3個月,將女兒全日托育給王姓保母,並在每週五晚間接回家。 後來她一度自行照顧女兒,直到今年3月發現2度懷孕後,才又找王姓保母送托,沒想到4月11日晚間接回女兒之後,發現女兒情緒異常、頻頻哭泣,換尿布時更驚見女嬰左大腿癱軟、腫脹,緊急送醫後診斷為「扭轉性骨折」,需進行全身麻醉手術及石膏固定。醫師研判,這類骨折需相當大的外力所致,疑似遭到人為不當對待;也有可能是在換尿布時不慎受傷。 家長指出,事發後詢問保母,對方卻一再否認,稱「不知道、沒發現」、「在我家都好好的」,拒絕溝通賠償事宜。更令人傻眼的是,保母未事先聯繫,竟直接帶丈夫、2個女兒與家中狗狗一同到醫院探病,讓女嬰家屬相當不滿,直批毫無誠意,因此發文公布保母相關資訊和對話,呼籲其他家長避雷。 家長也坦言,自己過去在托育過程中曾起疑,發現女兒感冒、身上有小傷,卻因懷第二胎、身體不適無力照顧,也沒有及時更換保母,因此釀禍。 家長事後刪除貼文。對此事件,台南市社會局表示,日前獲報後已迅速派員調查,初步查明該名29歲王姓保母並未依法完成登記,即違法收托3名幼兒,已違反《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將裁罰新台幣6000元至3萬元不等罰鍰。 至於女嬰骨折是否屬於不當對待,社會局指出,目前已由社工訪視家屬、蒐集就醫資料,並將交由「兒少保護醫療整合中心」進一步鑑定,若查證屬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可對行為人處以6萬至60萬元罰鍰,並得公布姓名。 社會局也強調,根據衛福部「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所有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者皆須依法登記取得資格證書,家長在挑選保母時,應優先選擇已登記且合格者,避免將孩子託付給無證照的業者。家長可透過「台南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衛福部托育人員登記資訊網」查詢合格保母資料,為孩子的安全多一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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