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修正草案第3次研商會議
今天(112/1/17星期二)上午9:30由本會常務理事張百穗、理事張玉年代表出席:
「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修正草案第3次研商會議
開會地點:衛生 福利大樓209會議室
本日會議重點如議程檔案。
由於在草案第二十項涉及行政院於111/10/27公告公共托嬰中心以及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托育人員調薪ㄧ案。
因準公共化托嬰中心在草案中仍規劃:在同一中心年資計算分成三階段至少達成以下額度:在中心任職未滿三年者「固定薪資」總額至少3萬。
在中心任職滿三年者,滿三年之次年度起「固定薪資」總額三萬三千元。
在中心任職滿六年者是滿六年至次年度每人每月「固定薪資」總額至少三萬六千元以上。
以上由於今日各總會的意見與社家署所提出補助款方案尚未達成共識,故另訂於112/2/1下午14:00繼續開會討論。
本日相關正式會議紀錄待文到後另行週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