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教育局局長邀集各級幼教理事長召開新學年開學宣導的重要政策,茲整理重要部份供參:
1.大班8/1日起要配置教師,建議可作2:30(私幼)或2:24(準公幼)配一師一保。
2.如要晉用職務代理人除要三個月內的無刑事記錄證明單外也要公開招聘證明,教保員代理教師要10日、助理教保員代理教師要15日,大學以上畢業代理教師要20日以上(不含週六日)。
3.準公幼幼生離園時務必發紙本通知提醒家長至區公所請領育兒津貼。
4.盡量勿違幼照法,以免動輒裁罰六萬起跳。
5.其餘宣導事項請詳閱資料。
6.敬祝大家暑期愉快,事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