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家署預告托育定型化契約草案/幼托收取保留名額費 不得高於5000元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衛福部社家署陸續預告「兒童托育服務法」相關子法,昨天預告「托育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針對托育機構收取保額費,擬規定不得高於五千元,且入托日前十四日前通知取消者,需全額退還家長。
入托前14日取消需全額退
社家署說明,為保障兒童家長及托育機構雙方權益,定型化契約草案規範,托育機構收取保額費不得高於五千元,若家長放棄保留名額,入托日前第十四日以前通知者,退還保額費一百%,隨距離入托日的日數減少,退還保額費比例依照契約規定減少至六十%、卅%、十%,入托日前第一日及入托當日通知或未進行解約通知者,得不退還保額費。
草案規定服務費用項目包括註冊費、月費、保險費、餐點、延長托育費、逾時費、臨時托育費等,並定明其他收費項目應經過地方政府核定才可收取。
此外,若遇兒童健康狀況不佳、疑似感染或罹患衛福部公告的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或其他傳染病,孩童應在家休息,如經托育機構通知接回,兒童家長應配合不得拒絕。
【看原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