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台南1狼保母夫輕判 受害女童父母痛訴:對育兒環境失去信心

一名鍾姓男保母涉對托育的女童性猥褻,被台南地院(見圖)合併判三年十月徒刑,但受害女童父母直呼判太輕了,已提上訴並呼籲司法作為護童的重要後盾。(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1位陳姓保母的鍾姓丈夫,與妻子在住處經營居家式托育服務,陳女受託照顧1名未滿7歲的女童,鍾男涉對女童撫摸下體及用嘴親吻女童的下體。女童事後向父親反映「遭鍾男多次碰觸下體」,台南地院查明鍾男兩次猥褻女童犯行,合併判他3年10月徒刑。女童父母痛訴,無法接受判決結果、難以相信司法。
南院合議庭調查認定鍾男觸摸與親吻女童下體各1次,分判3年2月與3年6月徒刑,合併執行3年10月徒刑。女童父母崩潰地說,兩犯行合計6年8月的刑期,司法卻如此輕判,根本未還孩子與家長一個公道,他們提上訴、強烈呼籲司法應成為保護幼童的重要後盾,在少子化年代,政府疾呼國人多生育之時,不要讓許多民眾因此對國內育兒環境失去信心。
女童父母痛陳,孩子的人生被毀掉了,一審只判3年多,真的無法接受,孩子所受傷害可能是一輩子的,如何撫平?為何換來是這麼輕的刑責?他們是雙薪家庭的家長,每天努力工作,把孩子交給保母照顧,因為相信保母會保護、照顧好孩子,沒想到最可怕的傷害,卻是在我們最信任的地方發生。
更讓女童父母無法接受的是保母竟然說自己完全不知情。事情發生在她家裡,同住的丈夫長期接觸孩子,保母卻說什麼都不知道,讓人很難相信。一出事後保母立刻與鍾姓丈夫離婚,這種作法在女童家屬眼裡,「像是在切割責任、脫罪」。
女童父母說,案發後每天都活在痛苦裡,孩子會半夜驚醒大哭、變得怕陌生人,父母的心就像刀割一樣,原本那麼天真、愛笑的孩子,連安全感都沒有了,父母會站出來發聲,不只是為了自己的孩子,想問的是如果連這樣傷害幼童的案件,都只能得到這樣的結果,如何相信台灣司法真的有在保護孩子?
女童父母認為,在少子化背後其實反映的是整體社會環境是否友善?除了經濟壓力外,育兒支持系統是否完善、托育品質是否值得信任、司法與社會是否真正站在孩子這一邊,都是家長會考量的重要因素。司法更應成為保護幼童的重要後盾,當虐童案發生時,社會期待的是公正、有效率的審理與處置,唯有讓加害者受到應有懲罰;讓受害家庭感到公平與支持,才能真正建立社會對制度的信任。
他們強調,若司法無法及時伸張正義,家長的不安只會更加深,也會讓更多人對育兒環境失去信心。
台南市府社會局說明,已於2024年11月初對鍾男與陳女兩人,廢止他們的托育人員證照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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