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名稱 |
[教保專業]{桃園初訓平鎮場}(108年7月17日(星期三)~108年7月18日(星期四)防火管理人員初訓 |
主辦/承辦 |
社團法人臺灣防災教育協會 |
活動聯絡人 |
楊清良 電話:02-22560356 /Line ID:0953077100 |
活動日期 |
108年7月17日(星期三)早上8:30~下午17:00~108年7月18日(星期四)早上8:30~中午12:30 |
報名期限 |
108年7月11日 |
報名資格 |
無資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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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桃園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 |
費用 |
NT$2800(現場繳納(含講義及第一天午餐)) |
人數限制 |
30(本班與其他單位併班總數) |
已報名人數 |
5 人 |
申明事項 |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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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法令依據:依據96.01.03修訂之「消防法」第十三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防火管理人需經省(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教育訓練機構訓練合格,領有防火管理人證書者始得充任之。並且,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複訓)一次。
☆罰則:「消防法」第四十條:“違反第十三條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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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當日報到時繳納課程費用2800元(現場繳納)及相關資料(兩吋照片兩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
2.請於規定時間報到、上課,不遲到、不早退
3.證書核發及成績考核:依消防署規定;受訓人員應修完上課時數及專業課程,期滿並經考試及格後,由承辦單位檢送受訓名冊及測驗成績呈請主管機關消防局核發結業證書文號。
4.結業證書核發後將由委訓單位寄送到您的地址! |
交通位置 |
公車
出火車站後,左轉約30公尺有新竹客運,選擇有「新勢國小」下車之車班,下車後對面即看到本活動中心。
捷運
1.台鐵:搭乘至中壢火車站,沿中正路執行至延平路左轉,沿延平路步行約15分鐘即可到達。
2.高鐵:搭乘至桃園青埔站,轉170高鐵快捷公車至中壢,選擇步行或客運前往。
自行開車
1.國道一號---中壢新屋交流道----往中壢方向民族路---右轉環南路---左轉育達路---接到延平路一段----中心在左手方
2.國道三號---大溪交流道---靠右往66快速道路前進---左轉上66快速道路至平鎮二出口(中豐路)---右轉中豐路----直行過中豐陸橋後,左轉延平路,中心即在右手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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