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人數有控管(需先通報主管機關)~請務必於本站報名方可到現場!現場一律不收臨時報名!
1、當日請攜帶照片二張(1吋或2吋均可) ,檢附上次複訓(初訓)合格證書影本及身份証正反面影本1張 ,上課當天現場繳交,以審核受訓資格。
2、107年3月9日星期五~下午1:00準時上課(不可遲到)
3、本班一定會開!不受報名人數多寡限制!請勿擔心是否開班問題!請需要的複訓的朋友安心報名!
4、說明~不管之前在哪個受訓單位受訓,只要在合格受訓單位受訓即可!不用一定要在前受訓單位!本承辦單位即是合格單位!敬請放心!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一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訓練者,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
證書效力 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在104年7月1日(含當日)後仍有效者(尚未屆應受複訓期限),適用新規定,3年複訓1次。 防火管理人訓練證書倘在104年6月30日(含當日)前屆期者,則一概適用舊法2年複訓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