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正通知:


由於人數有控管(需先通報主管機關)~請務必於本站報名審核通過後方可到現場!現場一律不收臨時報名!

1、當日請攜帶照片二張(1吋或2吋均可) 
2、檢附上次複訓or初訓合格證書影本
3、身份証正反面影本1張 
4、費用1500元,現場繳納

活動名稱 [板橋防火複訓班]{板橋永安場}(114年1月6日星期一早上8:30~下午16:00)防火管理人員複訓班
主辦承辦 社團法人臺灣防災教育協會
聯絡人 耀陽楊清良 電話:02-22560356 / Line ID:0906369100
活動日期 114年1月6日星期一早上8:30~下午16:00
報名期限 額滿為止
報名資格 須具備防火管理人初/複訓舊證
活動地點 永安公園活動中心(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一段25號)
費用 NT$1500元(含講義)現場繳納(當日協會開立收據)
人數限制 50人(本班與其他單位併班總數)
申明事項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內容
課程簡介/法令依據
主旨:為配合內政部消防署推動一定規模以上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管理權人須遴用防火管理人乙案,本協會辦理防火管理人教育訓練。
開課依據:(一)消防法第十三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二)內政部「推動防火管理制度及計劃」。
開課目的:
(一)配合政府最新消防法令規定,落實消防法,強化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二)提昇事業單位防火管理人消防專業知識、激勵消防專業精神,落實消防防護計劃及其他防火管理事宜,以確保公共安全。
(三)增進全民消防常識與防火知能,建立全民防災共識 保障生命與財產之安全。
(四)無資格及學歷限制。



適用範圍
1: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 等)、視聽歌唱場所(KTV 等)、酒家、酒吧、PUB及酒店(廊)。

2:保齡球館、集會堂及三溫暖。
3:觀光旅館及旅館。
4:醫院、療養院、榮譽國民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限機構住宿式、社區式之建築物使用類組非屬H-2之日間照顧、團體家屋及小規模多機能)、老人福利機構(限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照顧型之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護理機構(限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住宿式服務機構、日間式服務機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及精神復健機構。
5:捷運車站、鐵路地下化車站、鐵路高架車站(招呼站除外) 及高速鐵路車站。
6:觀光工廠。
7: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撞球場、健身休閒中心、運動訓練班及遊藝場所。
8: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商場及超級市場。
9: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圖書館及博物館。
10: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其收容人數(含員工)在一百人以上之供香客住宿等類似場所。
11: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其員工在三十人以上之高度、中度、低度危險工作場所或機關(構)。
12: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及咖啡廳。
13: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班(運動訓練班除外)。
14:收容人數在一百人以上(含員工)之寄宿舍及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
15:收容人數在三十人以上(含員工)之幼兒園(含改制前之幼稚園、托兒所)、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限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有收容未滿二歲兒童之安置及教養機構)。
16:收容人數在三十人(含員工)以上之視障按摩場所。

測驗方式
訓練期滿後,參加本會辦理之「期末測驗」,測驗合格者頒發「結業證書」。



注意事項

1.當日報到時繳納課程費用1500元(現場繳納)及相關資料(兩吋照片兩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及檢附上次複訓or初訓合格證書影本一份) 

2.請於規定時間報到、上課,不遲到、不早退 

3.證書核發及成績考核:依消防署規定;受訓人員應修完上課時數及專業課程,期滿並經考試及格後,由承辦單位檢送受訓名冊及測驗成績呈請主管機關消防局核發結業證書文號。 

4.結業證書核發後將由委訓單位寄送到您的地址! 

5.參與上課學員~請自備口罩並全程配戴,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交通位置

交通資訊~


捷運(建議)~
由江子翠捷運站3號出口出站後沿雙十路往中和方向步行約10分鐘

公車~
公車站牌 : 永安公園站
公車班次 : 231 . 793 . 藍31

停車場~
路邊停車格
莊敬立體停車場(步行約7分鐘到永安活動中心)
華翠橋下停車場(縣民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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