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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4/21/2026 7:17: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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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兒少權法15年首度大修!「兒少工作證」入法 5月辦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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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NN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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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週二 下午5:36

[FTNN新聞網]實習記者何宜蓁/綜合報導

2023年發生的「剴剴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嬰幼兒托育體制的法規缺口正被一一修補。針對已長達15年未大修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衛福部今(21)日正式預告修正草案,其中最重大的變革是首度納入「兒少工作證」制度,日後凡是工作內容會接觸到未滿18歲兒少的人員,皆必須依規定提出申請。

2023年發生的「剴剴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嬰幼兒托育體制的法規缺口正被一一修補(示意圖/photoAC)2023年發生的「剴剴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嬰幼兒托育體制的法規缺口正被一一修補(示意圖/photoAC)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今日預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修正草案,並展開為期30天的預告期。根據總說明,該法自民國100年實施至今,雖曾歷經10次微調,但隨著社會環境遷徙、家庭結構變化以及科技高度發展,原有的法律內容已難以與現狀接軌。

社家署署長周道君對此指出,此次修法核心參照《兒童權利公約》(CRC)進行結構性的重整,並納入近年來社會大眾關切的議題,使得條文總數從現行的118條大幅增至165條。此外,衛福部也聯手地方政府優化了行政程序,明確界定地方主管機關在兒童收出養流程中的職責與角色。

在修正草案的細節中,針對過去較為籠統的兒少保護定義進行了更精確的劃分,明確列出肢體暴力、精神暴力、疏忽照顧、性不當對待、勞力剝削或非法利用等範疇,為未來的調查與裁罰提供更明確的法律依據。針對替代性照顧及家外安置等部分,草案也全面翻修並強化了工作人員的資格門檻與不適任處理機制,同時為近年新興的照顧模式與資源賦予了更清晰的定位。

此外,民間團體提倡已久的「兒少工作證」制度首度入法。周道君說明,目前修法正嘗試將此制度與現有機構的任用禁令進行調和,並將其適用範圍、聘用流程與應盡責任明列於草案之中,預計5月中旬會召開公聽會。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強調,這次對兒少權法的大規模檢討,是台灣提升兒童人權保障體系的關鍵里程碑。修正草案不僅正面回應了國際審查的建議,也正視了家庭型態變遷與數位環境所帶來的新興風險,致力於從制度面補強社會安全網。未來將在確保兒少最佳利益的原則下,持續與各界對話,在建立社會共識的基礎上穩健推動立法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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