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O文者 | 日期 | 1/6/2026 10:27:13 A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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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 標下非營利幼兒園就丟給園長撐…教團:政府應要求法人出席園務會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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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人標下非營利幼兒園後,就把幼兒園丟給園長撐,家長如何分辨「負責任的法人」?教團指出,確實不容易,光看名字很難知道背後的治理實力,建議家長打聽口碑,或上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查看評鑑與裁罰紀錄,再實地觀察環境、師生互動。 教保產業工會理事楊秀彥說,家長也可以多查法人的背景,過去有沒有重大爭議等等;也可以觀察園所是否願意主動公開教學理念與財務資訊。 但是,她也直言,不能把所有選擇壓力都丟給家長,制度如果沒有把法人責任設計好,再聰明的家長也不易完全避開風險。 教團指出,非營利法人應把非營利當成一份長期的社會責任,而不是一個標案。更不是每年辦幾場教育訓練就好,而是要建立園內長期、結構化的支持系統。 教保產業工會前理事長簡瑞連表示,像是協助老師跟上新法規與新議題,包括正向管教、兒童人權、親職溝通、與特殊需求兒童照顧等;另一方面,也要看見老師的壓力與情緒需求,例如:「提供員工諮商系統,提供社工、特教老師支援」,讓教保人員在遇到困難時,有人可以討論,不會只是悶著頭撐。 楊秀彥說,主管機關應該要求法人代表固定出席園務會議,每季聽取園所報告;地方政府也應定期召集各法人開會,討論現場困難、人力調度、親師衝突處理等,「而不是等到出事、媒體曝光才各說各話」。 三之三生命教育基金會執行長葛惠指出,非營利制度其實是目前幼教體系中監管最嚴格的一環,不應因個案否定整體,以三之三為例,法人實際走進家長與園所之間,提供申訴與諮詢管道,甚至在親師溝通出現緊張時即時介入,避免衝突擴大,有效幫助現場溝通與支持第一線老師們的行政工作。 引用網址:原文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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