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者  版主楊清良
日期 12/30/2025 8:04: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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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少子化對策!財政部核釋非營利幼兒園等4機構 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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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報
吳馥馨
2025年12月30日 週二 下午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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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核釋4類公共化教保及托育服務機構使用的公有房地免徵房屋稅、地價稅。李政龍攝財政部核釋4類公共化教保及托育服務機構使用的公有房地免徵房屋稅、地價稅。李政龍攝


財政部今(30)日發布解釋令,核釋政府機關(構)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公共化教保及托育服務機構使用的公有房地,自115年(期)起免徵房地稅。

財政部表示,所謂「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指依幼照法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及依幼照法辦理的「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公共化托育服務機構」是指依兒少法規定辦理的「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及依衛福部核定「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實施計畫」辦理的「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財政部表示,為推動幼托整合機制,我國於2011年間制定幼照法,配合上述機制及教育部以「改制後之幼兒園」(包含非營利幼兒園)係教育部門主管的教育機構,屬學前教育階段,視同學校管理之意見,於2013 及2014年間發布解釋令,核釋公立幼兒園及各級地方政府委託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供園舍、辦公或員工宿舍使用之公有房地免徵房地稅。

財政部說明,因應少子女化衝擊,行政院2025年9月19日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2026年至2029年)」,現行各級政府應配合推動擴大公共化教保及托育服務機構量能,且教育部業修正幼照法規定,增列中央政府機關(構)也得為非營利幼兒園之委託主體。

為利政策推行,財政部參據教育部、衛福部意見及現行法令規定,發布令釋核釋公共化教保及托育服務機構使用的公有房地免徵房地稅,以營造友善育兒環境,滿足育兒家庭之幼兒教育照顧及嬰兒托育需求。



引用網址: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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