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O文者 | 日期 | 11/5/2025 3:33:38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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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 家外兒虐 3成施暴者為教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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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兒少虐待事件多為父母虐待子女等「家內」案件,一一二年起則被校園、幼兒園等「家外」兒虐事件超車,且近五成「成人施暴者」為學校教職員、幼兒園老師。為此,衛福部研擬修法,讓教育單位直接以「兒少權法」開罰教師,無須交由社政單位處理。 立法院厚生會昨舉行兒少權益專家會議,衛福部保護司科長黃瑞雯表示,近五年兒少保護意識抬頭,兒少保護通報案件大增六成,且家外兒虐案件漲幅逾二倍,自一一二年起,家外兒虐案件通報數量超過家內案件,雖學生之間霸凌、性平案件占七成,但分析家外兒虐事件的成人施虐者,學校教職員比率占百分之廿九,其次為幼兒園老師,占比約二成。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舉例,日前高雄市青年國中一名老師手持曲棍球棒,從桌上躍下,以「跳殺」姿勢重擊學生背部,傷勢嚴重。經教育體系通報後,校事會議討論,迄今未將該名教師解聘,仍具教師資格。 黃瑞雯表示,一一二年起,若兒少在幼兒園遭遇不當對待案件,可依「幼照法」直接處理。其餘各級學校,依一一三年頒布「家外不當對待處理流程」,教育部所屬教育單位調查後,需將調查報告移交衛福部所屬社政單位裁罰。 不過,實務觀察發現,社政單位需花時間等待教育單位報告,有時還需再詢問被害人,讓當事者二度傷害,且影響處理效能。為此,衛福部研擬修法,由「兒少法」授權教育部直接開罰,統一事權。 馮喬蘭指出,高雄市青年國中老師打傷學生,基金會將此案通報社政單位,該名教師這才因涉及兒少不當對待而挨罰,兩者處置標準不一。此外,為避免教育單位輕縱施暴教師,建議未來在校園兒虐防治上,社政單位仍要介入評估。 「孩子好好長大,不該是運氣,而是每一位大人應給的承諾。」立法院厚生會兒少權益委員會召集人林月琴表示,近年兒虐事件屢次登上新聞版面,引發全民憤慨,隨托育政策發展,父母外出上班,兒女在保母、托嬰中心、幼兒園時間拉長,遭遇不當對待比率提升,導致家外兒虐逐年上升,應受重視,主管機關應妥善解決。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引用網址:原文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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