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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0/2/2025 1:06:46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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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至今看不到監視器!男童「膝遭插針」關廁 幼兒園卻僅罰6萬仍是準公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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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育道/台北報導 同樣一批認定委員會為什麼調查結果落差這麼大?彰化「頂尖保進幼兒園」去年爆出集體虐童及疑似性侵害事件,園方不當管教行為短短10天內高達158次,造成至少6名幼童身心受創。幼童不僅私密處出現撕裂傷、肛門紅腫,更多次半夜驚醒哭喊,明顯出現創傷症候群。令人震驚的是,該間幼兒園為與政府簽約合作的準公共化幼兒園(準公幼),彰化縣政府竟然沒有任何退場機制,且第一次調查為「無違規」第二次才變成「短短10天158次不當管教」嚴重落差,加上教育處目前僅開罰幼兒園6萬元,讓受害家長、民進黨立法委員林月琴與民團氣炸,要求教育局、教育部全面改革。 「頂尖保進幼兒園」四對受害家長偕同立法委員林月琴、彰化縣議員許雅琳及靖娟基金會於今日召開記者會,嚴正要求彰化縣政府正視家長訴求,勿再輕描淡寫的處理。立委林月琴表示,本案疑似性侵部分將交由司法判定,但必須強調,教育處在處理重大不當對待的過程中,整體行政作為荒腔走板、嚴重失能,完全重演台北市信義區狼師案的失職模式。教育處至少存在以下四大問題,「認定草率、錯失救援時機」、「消極通報、罔顧兒少安危」、「官僚態度、漠視家屬傷痛」、「隱匿畫面、阻礙真相釐清」 目前受害家長僅唯一一位(B家長)看到片段的監視器畫面,家長今日在記者會上痛訴孩子遭虐待過程「孩子從學校回來膝蓋有被針刺進去的傷口還帶到外科去,老師依然以『在學校都沒事』為藉口推託」不用包尿布的孩子,肛門也出現嚴重撕裂傷,經驗傷後疑似遭性侵。 據了解,此案施暴者為兩名女性老師,目前已經不在任職,而其中一位女師因涉案情節重大被裁罰23萬元,另一位女師僅需「上課」沒有裁罰。 但令人更心痛的是,該案受害幼童身心受創嚴重,孩子半夜驚恐哭喊、甚至有檢附醫院驗傷單,但教育處第一次調查卻以「沒有直接證據」為由,認定老師「不構成違法事件」。即使無法認定是否有性侵害,但園所仍有多項違規,教育處卻未確認孩子是否遭遇不當對待,直到家長自力救濟、強烈陳情,教育處才被迫重啟第二次調查,第二次認定結果呈現「情節重大」從原本的0次改成「10天內158次不當管教」家長與委員們痛批,同一批委員在第二次調查就能認定「情節重大」,更凸顯第一次的結論毫無正當性,教育處難辭其咎。 最後家長、委員與民團提出四大訴求,第一、明確園方後續處分:教育處應立即說明,是否將對涉案園所採取減招、停招、停辦或退出準公共化等處分,以確保兒童安全。第二、還給家長知情權:應儘速提供完整監視器畫面供家長閱覽,避免真相持續被隱匿。第三、認定標準要一致:教育處須清楚交代委員會認定依據,並釐清為何前後結論差異甚大。第四、追究行政責任:對於教育處在調查過程中之怠惰、輕忽與程序不當,應全面檢討並究責,杜絕再度發生。 對此,教育部國教署回應,目前家長調閱監視錄影器可依行政程序法第46條進行調閱,但是行政機關得以拒絕,教育部考慮到受害家長權益,因此目前也在訂定各地方政府再處理跟受理民眾再調閱監視器畫面的注意事項,期間會參考行政程序法與各地方政府面臨到的問題,來兼顧家長的權益與行政程序的公正性, 第二,至於彰化縣教育處第一次調查以「沒有直接證據」為由,教育部初步了解,第一次他們在調查時是針對孩子在私密處受傷來做調查,所以在今年4月再度接到家長反應時才重啟調查,教育部已要求彰化縣教育處提供報告說明第一次報告結果原因,如違失絕對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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