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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6/11/2025 4:46:55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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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兒托法審查 立委揪缺乏救濟等5大問題盼修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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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25年6月11日 週三 上午11:26
立委范雲(左二)、伍麗華(右二)及人本教育基金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希望補正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漏洞,讓法案更完備。(立委范雲辦公室提供)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11日)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立委范雲、伍麗華及人本教育基金會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法案還有通報後未通知家長、受害人與家長對結果缺乏救濟制度等問題,呼籲立法院審查法案時,必須修正這些問題,不要重蹈覆轍,讓孩子與家長一再受傷。
立委范雲指出,《兒童托育服務法》行政院版草案針對違法事件兒虐調查機制至少有五大問題,分別是通報後未通知家長、處理過程應提供兒童保護及資源在法中未有規範、被害兒童及家長無法取得調查報告和終局決議、被害兒童及家長針對調查處理結果毫無救濟機制,及公布違法行為人或機構名稱的期間比現行法還低,范雲委員補充,目前依兒少權法裁罰可無限期公告違法者,但行政院托育法草案明定「其公布期間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和《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幼照二法,僅規範一個月至六年,實在太短。
立委伍麗華表示,托育法正值立法關鍵,應一併檢討現行兒虐調查機制漏洞, 她指出從陪伴臺東縣關山案的過程,看到現行制度存在三大荒謬:調查過程未通知家長,剝奪家長知情權;提供給家長的調查報告幾乎全被塗黑,連孩子是否受害、發生何事都無法掌握;家長若對調查與懲處結果不服,卻無任何救濟 管道,只有被調查行為人老師能提出救濟。
伍麗華委員訴求新法應提供調查報告給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建立完整申訴與調處機制,呼籲立法時應完整補強制度,杜絕憾事重演。
協助臺北市培諾米達案被害者的律師吳沂錚則分享, 整個幼兒園違法事件制度,對被害者不夠友善;人本基金會秘書林郁璇則強調,修法不能越修兒權保障越倒退。在裁罰事件上,幼照二法和托育法都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特別法,也就是說,違法事件處罰會優先用幼照法和托育法。而現行兒權法公布期間無期限,但幼照法卻只有最高6年、托育法也要由中央制定期間,會出現奇怪的不一致。人本訴求托育法應該要跟兒權法一致,現行的幼照法也要一併修法,移除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公告期間的規定。 引用網址:原文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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