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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10/31/2026 10:03:5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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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 教部發布指引!明定教師有「離線權」下班不再被轟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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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2026年10月31日週六 上午6:40
教育部昨發布「各級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明定學校應落實教師非出勤時間的「離線權」。圖為國小校園上課情形。聯合報系資料照
隨著即時通訊軟體普及,不少教師下班後仍可能面對家長、公事的訊息轟炸。教育部昨發布「各級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明定學校應落實教師非出勤時間的「離線權」,除非涉及重大突發事件、緊急災害應變等,否則應避免於非出勤時間交辦業務或進行親師溝通。 不過台教產副理事長葉明政直言,指引僅是行政指導而無實質法律約束,恐徒增困擾、變成親師相互對抗的工具。他舉例,假設家長在非工作時間不斷聯繫教師,教師可以向學校申訴,但學校很難實質調查家長,反之,家長卻可能又因此投訴教師。 葉明政說,歐洲各國多有離線權保障,如西班牙、法國是直接立法,部分國家沒有立法,但有強大的工會,可透過團體協約給予保障。但都沒有像台灣靠一紙公文就要讓學校去訂立,不只沒有約束力,還可能讓學校裡外不是人、公親變事主。 教育部表示,學校應落實教師非出勤時間離線權保障,除了涉及校園安全、重大突發事件、緊急災害應變或其他具急迫性公務外,應避免於非出勤時間交辦業務或進行親師溝通。且學校須明定適當的聯繫時段與緊急事件處理機制。 教育部也列舉職場不法侵害樣態。除了常見的對教職員工的身體攻擊、投擲物品、精神攻擊等,也包括「家長、學生或第三方所提出的要求欠缺正當性,經拒絕後仍持續糾纏」,以及「家長、學生或第三方所要求的內容雖具正當性但其手段或樣態有違法之虞」等。 教育部舉例,對教職員工施加過度且長時間的嚴厲咆哮、辱罵或斥責,密集或連續致電、傳訊息給教職員工,不給予合理的查證與處理時間,反覆提出相同要求,於辦公室、教室或校園內長時間持續糾纏不肯離開,限制教職員工行動自由或影響正常教學,強迫教職員工手寫道歉信、悔過書,或強求教職員工必須親自送交報告至住宅等,都屬於有違法之虞樣態。 另外,其他不法言行還包括對教職員工施加跟蹤、尾隨、持續騷擾行為,在社群媒體或網路論壇上,指名特定教職員工公然侮辱或不實中傷,未經本人同意,將其肖像、臉部照片、姓名或教師證等資料公開於社群媒體或公開平台。 教育部表示,指引屬行政指導,供學校參考運用,涉及職場霸凌、性騷擾等案件,仍應優先依相關法律辦理。 引用網址:原文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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