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O文者 | 版主楊清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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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9/18/2026 9:37:23 AM |
| 人氣 | 78 次 |
| 主題 | 公托延托最晚到7點 教團轟勞勞相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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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培晏/台北報導
2026年9月18日週五 上午4:10
教育部8月修正「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將課後延長照顧補助延長至3小時,等於最晚可讓孩子待到晚上7點。(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8月修正「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將課後延長照顧補助延長至3小時,等於最晚可讓孩子待到晚上7點,而該政策已於9月1日起正式上路。幼教產業工會指出,目前開辦延托的園所僅是相對少數,且多數老師對該政策抱持反對意見,盼教育部能再多加研議,避免未來延托開辦園所增加,加劇公幼教師負擔甚至釀成師資流失。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指出,幼兒園孩童年紀皆為6歲以下,正是高度需要父母陪伴的階段,若父母將家庭照顧責任過度轉移到學校與老師身上,將對孩子造成不利發展,其次,老師本身也有家庭,若工作延長到晚上7點,勢必得把自己孩子交給「更晚下班的人」照顧,等於讓一群晚下班的勞工,為難另一群更晚下班的勞工,在少子化已相當嚴重的台灣,這種「勞勞相殘」的政策恐讓生育意願進一步下降。 許文菁認為,即便真的要延托到晚上7點,相關配套也應一併推動,否則現行狀況仍由原班老師從早上7點一路工作到晚上7點,工時長達近12小時,即便教育部認為可依靠外部人力來支援,但這些人力與孩子、家長及工作環境並不熟悉,不僅流動率高,孩子也難以對其感到信任,容易長時間哭鬧,期盼能推動「輪班制」方式,維護教師勞動權益,否則高壓的勞動環境,恐讓更多優秀師資退出,導致人力問題陷入惡性循環。 教育部回應,延長照顧至3小時為「可選項」,並非公幼園所一定要辦理,因此可視各園人力狀況決定;人力方面,若園所要求現職人員投入照顧,則需依法支付鐘點費或加班費,倘若人力不足,亦可依法外聘專業人力。 引用網址:原文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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