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O文者 | 版主楊清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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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9/3/2026 2:54:02 PM |
| 人氣 | 174 次 |
| 主題 | 兒家署將成立 民團連署籲署長應具兒少福祉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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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訊社
2026年9月3日週四 下午1:24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沈佩瑤台北3日電)衛福部將成立兒少及家庭支持署,民團今天發起連署指出,兒家署將負責兒童及少年健康、福利與權益、家庭支持等重要業務,籲署長人選應以「兒少福利治理能力」為核心。 衛生福利部組織法日前修正三讀,將新增兒家署,以整合原兒少托育、健康照護、兒少保護與家庭支持服務,建立從出生、成長至特殊需求的完整支持網絡等。 台灣兒童權益聯盟、台北市社會福利聯盟、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發起連署,呼籲不要讓兒家署的美意成亂源,並提出4項署長遴選的核心能力,籲審慎選任新署署長。 民團指出,兒家署成立是台灣兒童政策治理的重要轉型,業務包含兒少與家庭福利、兒少保護與安置、自立支持、家庭支持、生育及托育、兒童權利公約、兒少參與、遊戲與休閒、早期療育、網路安全及跨機關政策協調整合等,早已超越單純的兒少衛生與健康服務。 民團指出,兒家署署長需要的不只是服務提供能力,更需要理解家庭系統、社區資源、地方政府、社會工作與民間服務體系的「福利治理能力」。 民團表示,兒家署負責兒童及少年與家庭支持福利服務事項「跨機關政策協調、整合、監督、輔導及考核」,這意味著兒家署不是單一專業服務的執行機關,而是兒少及家庭政策的重要治理平台,因此兒家署需要的不是某一種單一專業,而是一位能夠整合不同專業、不同部會及中央地方資源,並以兒少福利與權利為核心進行政策治理的領導者。 民團也提出4項署長遴選的核心能力,包含兒少福利治理能力、兒少權利治理能力、跨專業及跨部門整合能力以及家庭與社會支持體系治理能力。 民團呼籲,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署長的人選應以「兒少福利與家庭支持治理能力」作為重要遴選條件,具有社政、社會工作及兒少福利政策背景與治理經驗者,應被優先納入考量,盼讓台灣真正有一個以兒少權利、家庭支持與福利治理為核心的政策中樞。 對此,衛福部表示,「兒少及家庭支持署」期盼最快在明年中以前能夠成立,共同強化兒少政策量能,讓兒少及家庭獲得更完整、連續性的支持,現階段首要任務是做好組織及業務銜接,確保服務不中斷。 至於首長人選,衛福部表示,配合後續程序以及組織整體考量,確定後再對外說明。(編輯:管中維)1150903 引用網址:原文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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