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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8/2026 5:37: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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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不吃飯就「彈額頭」!2歲童滿臉瘀青 彰化惡保母判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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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陳冠備
2026年2月6日 週五 下午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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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托育員多次以手指彈擊、拍打幼童臉頰與額頭,彰化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3月。(記者陳冠備攝)陳姓托育員多次以手指彈擊、拍打幼童臉頰與額頭,彰化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3月。(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陳姓托育人員,因餵食一名未滿2歲幼童過程不順,竟情緒失控,多次以手指彈擊、拍打幼童臉頰與額頭,導致孩子前額與左臉頰滿是挫傷瘀青,幼童母親發現異狀後蒐證提告,彰化地院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保母徒刑3月。

判決書指出,陳姓保母從去年2月1日起,在彰化某鎮的托育處所受托照顧該名幼童,同年3月26日下午,只因餵食時幼童未能配合,陳姓保母即動手體罰,以手指彈打孩童臉頰與額頭,並出手拍擊其額頭,造成幼童前額及左顏面明顯挫傷瘀傷。

幼童母親接回孩子後,發現其臉部出現明顯瘀青,隨即就醫並報警處理。醫院診斷證實,幼童受有「前額、左顏面挫傷併瘀傷」。家屬隨後對陳姓保母提出傷害告訴。陳姓保母在警詢、偵查及法院準備程序中,均坦承因餵食不順而對幼童動手。

法官審理指出,陳姓保母身為專業托育人員,本應以愛心與耐心履行照顧職責,卻因一時不耐,對毫無抵抗能力的幼童施加暴力,行為實屬不該。審酌其無前科、坦承犯行,但犯罪動機僅因餵食不順,手段已對幼童身心造成傷害,且至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因此判處3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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