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安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年(114年)4月至7月間前往新北市、新竹市、彰化縣、嘉義縣、屏東縣及宜蘭縣的短期補習班進行聯合查核,抽查的18家補習班中,建築安全管理部分有5家不符合規定,消防安全管理也是5家不符合規定,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管理更有13家不符合規定,補習服務契約17家不符合規定,也就是有9成4的補習班契約違規。
消保處指出,本次補習服務契約違規的補習班高達17家不符合規定,主要缺失為無法認定有實行審閱期的規定、沒有填寫上課人數上限,或填寫的人數上限超過核定人數,也就是超收學生,繳費方式記載錯誤或不完全、未記載退費方式及退費標準不符合地方政府訂定的自治法規等。
違規數第二多的是13家補習班在飲水機管理上有缺失,主要是飲用水設備沒有每月至少維護一次並作成維護紀錄表、未依規定辦理水質檢測及檢測與維護紀錄表,且沒有放置在設備明顯處供主管機關查核等。
建築安全管理不合規定的補習班主要缺失是部分樓層或區域擴大使用、與使用執照用途不符及現場增設固定隔間等。
消防安全管理方面,5家不符合規定的問題主要是火警受信總機預備電源電量不足、緊急廣播設備麥克風無法廣播、滅火器及緊急照明燈缺設及未遴用防火管理人等。
行政院消保處呼籲短期補習班業者要確實遵守法規,服務契約也應符合教育部公告的「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
消保處也提醒民眾,在簽訂補習服務契約時,如業者收費不是採「按月繳納」方式,應特別注意契約內容是否有載明履約保障機制的條款。如發生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