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者  版主楊清良
日期 11/13/2024 3:34: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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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幼兒園疑餵藥案王鴻薇挨告加重誹謗 北檢:「可受公評」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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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因新北市幼兒園疑餵藥案,對王鴻薇提告涉加重誹謗,今(12)日北檢對王鴻薇做不起訴處分。(圖:王鴻薇臉書)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因新北市幼兒園疑餵藥案,對王鴻薇提告涉加重誹謗,今(12)日北檢對王鴻薇做不起訴處分。(圖:王鴻薇臉書)

前時代力量立委、現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過去因新北市幼兒園疑餵藥案,被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控洩漏教師個資,王婉諭因此對王鴻薇提告涉加重誹謗,今(12)日北檢認定該案為可受公評之事,對王鴻薇做不起訴處分。

2023年,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教師疑似餵藥與體罰孩童,導致數名家長對園長及教師等人提告傷害、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育、違反藥事法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新北地檢署去年以證據不足不起訴處分。案經台灣高等檢察署發回續查。

案件處理過程中,王鴻薇陪同教師召開記者會,教師表示,王婉諭等人帶風向,洩漏教師個資,且未審先判,就說她們餵孩子吃毒。對此,王婉諭認為王鴻薇是在抹黑她,表示自己從未在任何場合指名道姓或公開教師照片,因此對王鴻薇提告涉加重誹謗罪。

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指出,王鴻薇透過疑餵藥案當事人轉述其個資遭王婉諭外洩,難認王鴻薇對王婉諭的指摘為憑空捏造,而有未經查證即擅自虛構事實損人名譽的情事。

同時,檢察官認為,王婉諭當時為立委,屬重要公眾人物,關於公眾人物的言行事關公益,在社會生活上負有應以最大容忍接受監督的義務;本案涉及民代是否洩漏民眾個資的議題,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項。

檢察官指出,王鴻薇並非針對王婉諭做出貶損評價,雖其評論內容確使王婉諭感到不悅,考量王鴻薇僅希望引起民眾關注此議題,並期許政治人物謹言慎行,其評論為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認定罪嫌不足,今天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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